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经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政供地复[2025]50011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将收回下列地块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该地块位于六合区龙龙袍街道杨庄河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查询。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