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宁证供地复[2025]50006号),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将收回下列地块范围内除征收范围以外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应依法予以补偿。
该地块位于六合区雄州街道化工园安置区域三号支路。具体范围见附图,详情可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查询。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六合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