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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03-23 11:19  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  字号:[ ]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履行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开局之年。我局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和质量实效,为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区网站管理规定,充分发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栖霞分局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检查。

  (二)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重点和任务,将社会广泛关注、与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向社会发布。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全面公开行政决策、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执法、行政计划等信息。不断充实完善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及时主动公开用地政策、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全面加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批前公示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和规范矿业权审批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要求,及时发布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出让结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短信群发、应急响应等平台及时同步发布地质灾害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开综合监管和执法监察信息及自然资源案件查处结果。

  二、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五)强化重要政策解读。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区各项重点工作的相关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通过召开专题解读会、接受新闻采访等方式,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规划和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规划和自然资源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一是主动做好政策解读。聚焦城乡规划高质量发展等工作部署,及时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相关解读材料及时在部门网站专栏发布。二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通过召开专题解读会等方式,讲解政策背景、目的和要求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三是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健全与区宣传、网络、媒体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协作机制。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七)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理手续,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积极开展联合咨询、规划服务对接会等活动,针对性提出规划手续办理建议,利用网站、宣传栏、发放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让企业群众到窗口办事更明白更加便捷。

  (八)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目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对照新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机制建设,抓紧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

  (九)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及时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培训、贯彻,按要求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受理、审查、答复、应诉办理、存档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十)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建立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细化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实施细则,改进督查办法,提升督查效能,切实围绕“真督、严督、紧督、细督、实督”要求开展工作,确保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局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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