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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进一步明确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3-12-28 09:19  来源: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秦淮分局  字号:[ ]
  近日,省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的通知》,并对规范立体分层设权用海项目审核报批、强化海域使用论证、加强海域立体开发活动监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要求,要充分认识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的重要意义。沿海各地要结合前期我省已开展的海域使用立体分层设权经验,认真学习领会自然资源部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总体要求,按照文件提出的可立体分层设权的用海活动和用海审批程序,组织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规范提出用海申请。要规范立体分层设权用海项目审核报批。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海域立体开发建设活动的引导和约束,按程序规范开展用海审核报批。核涉及立体分层设权用海项目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确保项目用海符合规划确定的主导功能和管控要求。按照海域兼容功能开发利用的项目用海,不影响海域主导功能的发挥在已设定海域使用权的海域进行立体分层设权,应与原海域使用权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后按程序办理用海手续。新申请用海与已确权用海的审批层级不一致的,应当在新申请海域使用批准前,完成原海域使用权空间范围等变更手续,防止产生权属纠纷。在不动产登记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三维宗海图,实现分层登记的可视化表达。要强化立体分层设权用海海域使用论证。重点论证海域立体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不同用海活动之间的兼容性、用海空间范围及用海期限的合理性、不同用海主体及周边利益相关者协调可行性。要加强海域立体开发活动监管。沿海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海域立体开发利用活动监管,确保海域资源有序开发、合理利用。要严守法律政策底线,不得借分层设权之名,擅自改变海域用途,违规减免海域使用金,或将违法用海合法化。(厅海域海岛管理处 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秦淮分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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