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 构 职 责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鼓楼分局负责鼓楼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
二、配合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配合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三、参与城市发展规划管理。开展辖区规划统筹协调,参与城市与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四、负责空间资源科学配置。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参与编制并监督实施详细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工作。
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和建设规划管理。参与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用地和建设规划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负责重大项目规划选址。
六、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管理。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编制,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和重要近现代建筑、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划研究和管理。
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八、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辖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参与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
九、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参与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十、负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参与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情况。
十三、负责地质矿产管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十四、根据市局授权,对辖区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开展有关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领导分工
局 长:涂志华 主持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毛 蕾 负责规划选址、规划条件、建筑管理、市政管理、重大项目审批等工作。
副局长:吴欣鑫 负责人事、财务、规划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验收、违法建设认定、信息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