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灌不动产(百禄镇)2026454号
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百禄镇自然资源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百禄镇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15189007683
|
序号
|
登记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蔡树芳(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百禄镇杨桥村五组
|
320724106296JC00282F99990001
|
200/29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以上申请人在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后,原先持有的本宗地与房屋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百禄镇自然资源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