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因建设项目调整需要,现需收回三口镇武障河涟中干渠东侧地块、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东侧地块、电大北侧地块等3宗地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收回上述建设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三口镇武障河涟中干渠东侧地块位于三口镇武障河涟中干渠东侧,土地面积12081平方米(约18.12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2.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东侧地块位于新集镇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东侧,土地面积6045平方米(约9.07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3.电大北侧地块位于新安镇镇郊社区,土地面积27402平方米(约41.1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此件主动公开)
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