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灌不动产(新集镇)2025015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518-83696516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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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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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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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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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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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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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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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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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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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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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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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新集镇大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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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724206442JC00247F00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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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6/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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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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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申请人在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记载在不动产登记簿后,原先持有的本宗地与房屋权利证书同时作废。
登记机构:灌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