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异议公告
连云港市【2025】征异公告第014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机构反映,公告期十五个工作日,期满后无异议的,我机构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联系方式:0518-85523072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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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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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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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询异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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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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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薛峰,范婷婷 | 新浦区建设东路1-15号楼406室 | 异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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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连云港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5年 04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