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22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
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盱眙县不动产权第0004357号
程虹量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320830100032GB00155F00010014
盱城街道斩龙涧38号楼402室
登记机构: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