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
1、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年初下发了《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各地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制度,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镇、乡村、学校及丘陵山区、旅游景点、交通干道、大中型水库、重点设施周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722处,规模以小型为主,与2013年相比,有8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已消除,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79处。
2、汛期地质灾害防治
落实防灾工作制度
坚持汛期值班、险情巡查与应急处置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发生与损失。省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分10个组,对全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实地详查,进一步查明灾害成因、危害程度,预测发展趋势,提出防范措施。
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与江苏省气象局继续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2014年,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7次,发送预警信息2568条,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发布预警信息4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起,避免人员伤亡51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2700万元。共出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小组24次,指导应急救灾工作,编写应急调查报告14份。
加强应急演练
全省开展了362场(次)规模不等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检查检验防灾预案,帮助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急救知识和避险场所。
3、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
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截止2014年底,全省共有18个县(市、区)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的建设任务。
4、地质灾害治理与搬迁避让
2 014年全省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11035.66万元;实施各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96个,其中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8个,监测预警项目66个,其它类项目2个;安排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121人。
5、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
以“4.22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为契机,以组织群众观看地质灾害知识光盘、播放电视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布置展板、发表文章、开展街头和集市咨询、散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据统计,全省各地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常识宣传单2万余份,制作地质灾害宣传牌182块,发放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教材4.2万余份。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打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汛前,省厅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对全省212名地质灾害防治业务骨干进行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集中培训。
6、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管理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丙级资质的申报审批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江苏省以平原为主,山体资源十分宝贵,矿山开采中的地质环境问题较为突出。2014年全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有因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矿山地质灾害,以及占用、损坏土地等。
2014年,因矿业开采新增占用、损坏土地面积129.94公顷,较2013年减少654.65公顷。截止2014年底,全省累计占用、损坏土地面积为24518.65公顷。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完成了苏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编制了《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治理规划》,摸清了苏南五市矿山地质环境现状,为下一步开展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全省多渠道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60536.49万元,完成恢复治理矿山112个,共治理完成废弃矿山宕口面积1200.54公顷。截止2014年底,全省累计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547644.59万元,恢复治理矿山1375个,恢复治理面积12370.50公顷。
原南京市汤山服装公司采石场环境治理前后对比图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
根据《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号)和《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0〕132号)要求,继续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坚持对新建扩建矿山从审批的源头上进行地质环境准入把关。截止2014年底,全省在采矿山全部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共收缴保证金15073.17万元。
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
江苏省地质遗迹资源丰富,涵盖地质构造剖面和形迹、哺乳动物化石、地质构造、地质地貌景观等类别。
2014年1月,连云港花果山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国家级地质公园资格。截止2014年底,全省批准建立的省级以上地质公园9处,合计共面积15385公顷。其中国家地质公园4处,省级地质公园5处。批准建立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1处。
截止2014年底,全省累计投入地质公园和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84494.36万元,其中2014年度投入5054.36万元。


江苏贾汪叠层石省级地质公园
江苏贾汪叠层石省级地质公园是以叠层石保护与开发为主题的地质公园,主要保护对象是新元古代晚南华世形成的叠层石。主要地质景观和地质遗迹有造型独特色彩各异的叠层石、芦山南华纪剖面、黄山与大洞山断层、岩溶地貌、竹叶石等。
赣榆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
赣榆夹谷山省级地质公园是以花岗岩和变质岩地貌景观为主题的地质公园。主要地质遗迹和地质景观共有60处,包括花岗岩、变质岩地层剖面、构造形迹、古人类文化遗址、矿产产地、地质灾害遗迹等。
邳州石省级地质公园
邳州石省级地质公园是以层型剖面、覆盖型喀斯特(邳州石)为主体的地质公园。主要地质景观和地质遗迹有贾园组地层剖面、裸露型喀斯特——龙爪石、覆盖型喀斯特——邳州石、邳州玉、畸形方解石脉与干裂构造、推覆断层地质构造及天然石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