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涟水县中央城步行街9幢106室预告抵押证明遗失,证明号为预告抵押L20130021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预告抵押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