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作废公告(阳光花园2幢104室)
发布时间:2025-04-22 11:33  来源: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  字号:[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权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5)淮阴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204

曹永年、孙家兰

住宅

320804100194GB00411F00060006

阳光花园2104

 

 

公告单位:淮安市淮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