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各分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关于印发《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