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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林业局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0 16:08  来源: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全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进行重新划定,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备案,现予以公告。本公告内容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江苏省林业局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江苏省县级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一、Ⅰ级火险区(18个)

  南京市:钟山风景区、浦口区、江宁区、栖霞区、高淳区、溧水区

  无锡市:滨湖区、宜兴市

  常州市:溧阳市、金坛区

  苏州市:吴中区、虎丘区、常熟市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区、连云区、海州区

  淮安市:盱眙县

  镇江市:句容市

  二、II级火险区(22个)

  南京市:雨花台区、六合区

  无锡市:江阴市、梁溪区、锡山区、惠山区

  徐州市:鼓楼区、贾汪区、泉山区、铜山区、新沂市、

  邳州市、睢宁县

  常州市:武进区

  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

  扬州市:仪征市

  镇江市:丹徒区、润州区、京口区、镇江新区

  三、III级火险区

  未列入Ⅰ级和II级火险区的县级行政区域。

  四、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

  国有林场和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省级重点森林火险单位,均按照Ⅰ级火险区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