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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17年度土地利用情况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2 10:31  来源: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按照《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7452)要求,我市积极部署、统筹安排,在市县两级国土资源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2017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工作,并全面查清了我市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一、    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作为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基础数据之一,市局领导非常重视,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完成情况作为县(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季度、年中和年末的各种重要的工作布置会上都对土地变更调查进行了重点强调和动员统筹,印发市级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在每个阶段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间点前予以多次了解和督促工作进度。

(二)强化责任,严格把关。

如今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各部门的工作完成质量和进度情况直接关系到最终整个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质量和全市的整体进度,市局根据部、省的文件要求,印发了市级文件,将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具体工作及其承担的责任部门。

为进一步确保全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市局专门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了技术单位协助市局对县(区)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控,尽量做到成果质量能在市级层面上尽量完善到位,减少省级检查问题的数量和难度。

(三)保障到位,按时完成。

为确保把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及时地高质完成,市、县(区)加强加大该项工作内容的预算,并通过招标等方式落实优秀技术协作队伍;市局为确保县(区)的技术协作单位尽早进入角色,要求市局的协作单位无条件地对相关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二、主要地类变化情况

(一)土地利用现状

截至20171231日,我市有耕地473613.24公顷、园地27335.3公顷、林地19837.40公顷、草地8443.5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9264.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6803.64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0305.63公顷、其他土地7350.40公顷,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002954.00公顷。全市201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见表1

淮安市201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名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其他

土地

合计

淮安市

473613.24

27335.30

19837.40

8443.57

139264.82

36803.64

290305.63

7350.40

1002954.00

淮安区

85838.55

1761.57

384.44

159.23

19290.45

4446.78

32289.88

1059.49

145230.39

淮阴区

73501.93

4114.76

1164.82

1.53

22389.36

5412.19

23628.27

510.84

130723.70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4036.67

298.26

27.82

0.00

6119.51

1271.46

1533.82

55.56

13343.10

清江浦区

12615.49

688.79

22.33

0.46

8996.89

2035.03

6435.68

167.38

30962.05

洪泽区

36940.26

4201.20

198.71

0.00

10356.98

3328.51

72143.32

172.03

127341.01

涟水县

102837.80

432.22

1719.58

26.69

29152.22

5859.63

25186.30

2635.21

167849.65

盱眙县

107917.13

11010.09

16195.80

8255.39

31445.45

10274.75

62437.54

2194.68

249730.83

金湖县

49925.41

4828.41

123.90

0.27

11513.96

4175.29

66650.82

555.21

137773.27

(二)地类变化情况

2017年,我市土地变更总面积6391.25公顷,其中主要地类的变化情况如下:耕地增加2865.48公顷,减少2307.33公顷,净增加558.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加2023.75公顷,减少1872.95公顷,净增加150.8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增加1.91公顷,减少1497.32公顷,净减少1495.4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增加913.17公顷,减少100.05公顷,净增加813.12公顷。全市2017年度地类变化情况见表2

淮安市2017年度地类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变化        

地类         情况

名称

年初面积

年内减少

年内增加

年末面积

增加(+/-

合计

1002954.00

6391.25

6391.25

1002954.00

0.00

耕地

473055.09

2307.33

2865.48

473613.24

558.15

园地

27460.90

127.74

2.14

27335.30

-125.60

林地

19854.61

17.21

0.00

19837.40

-17.21

草地

8472.40

28.83

0.00

8443.57

-28.83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39114.02

1872.95

2023.75

139264.82

150.8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91801.04

1497.32

1.91

290305.63

-1495.41

交通运输用地

35990.52

100.05

913.17

36803.64

813.12

其他土地

7205.42

99.93

244.91

7350.40

144.98

三、耕地变化情况

(一)全市耕地情况

全市年初耕地面积473055.09公顷,年内减少2307.33公顷,增加2865.48公顷,全年净增加558.15公顷,年末面积473613.24公顷。全市2017年度耕地变化情况见表3

 

淮安市2017年度耕地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变化情况

耕地

合计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年初面积

473055.09

350756.91

5433.94

116864.24

年内减少面积

2307.33

1712.15

26.17

569.06

年内增加面积

2865.48

2013.65

0.00

851.88

年末面积

473613.24

351058.41

5407.77

117147.06

(二)耕地增加来源

本年度全市新增耕地2865.48公顷。根据国家下发的新增耕地来源类型统计汇总表,全市通过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257.50公顷,增减挂钩及工矿废弃地复垦补充耕地207.06公顷,农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2.17公顷,其他方式补充耕地1398.75公顷。全市2017年度耕地增加来源情况见表4

 

淮安市2017年度耕地增加来源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名称

耕地增加来源

合计

土地整治

增减挂钩

工矿废弃地

     

农业结构

   

其他

淮安市

2865.48

1257.50

68.50

138.56

2.17

1398.75

淮安区

258.95

169.11

0.16

15.17

1.70

72.81

淮阴区

519.16

201.82

0.00

0.00

0.12

317.22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清江浦区

15.06

15.06

0.00

0.00

0.00

0.00

洪泽区

385.53

249.95

0.65

0.00

0.06

134.87

涟水县

601.93

194.39

15.78

109.69

0.00

282.07

盱眙县

642.85

163.90

0.00

0.00

0.00

478.95

金湖县

442.00

263.27

51.91

13.70

0.29

112.83

(三)耕地减少去向

本年度全市耕地减少2307.33公顷。其中,建设占用耕地2096.1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211.19公顷。全市2017年度耕地减少去向情况见表5

淮安市2017年度耕地减少去向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耕地减少去向

合计

建设占用

灾害损毁

生态退耕

农业结构

   

淮安市

2307.33

2096.14

0.00

0.00

211.19

淮安区

594.06

521.71

0.00

0.00

72.35

淮阴区

372.01

334.69

0.00

0.00

37.32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163.58

142.17

0.00

0.00

21.41

清江浦区

104.82

103.71

0.00

0.00

1.11

洪泽区

231.00

226.37

0.00

0.00

4.63

涟水县

440.98

404.36

0.00

0.00

36.62

盱眙县

289.55

260.70

0.00

0.00

28.85

金湖县

111.33

102.43

0.00

0.00

8.90

1. 建设占用耕地

本年度建设占用耕地共计2096.14公顷。其中: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占用耕地930.59公顷,本年度批准本年度未建设(P)占用耕地95.32公顷,本年度未批先建(W)占用耕地1070.23公顷。

2. 设施农用地及农村道路建设等占用耕地

本年度因设施农用地及农村道路建设等占用耕地211.19公顷。其中:调整为设施农用地184.32公顷,农村道路建设26.87公顷。

四、建设用地变化情况

(一)全市建设用地情况

全市年初建设用地面积169237.40公顷,年内减少1944.27公顷,增加2898.45公顷,全年净增加954.18公顷,年末面积170191.58公顷。全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见表6

淮安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统计表

单位:公顷

变化情况

建设用地

合计

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        

水利设施        

年初面积

169237.40

139114.02

13792.01

16331.37

年内减少面积

2275.07

2123.36

11.81

139.90

年内增加面积

3229.25

2274.16

954.50

0.59

年末面积

170191.58

139264.82

14734.70

16192.06

(二)建设用地增加来源

本年度全市新增建设用地2898.45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857.98公顷(其中耕地2096.14公顷),占用未利用地40.47公顷。全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增加来源情况见表7

淮安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增加来源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增加来源

合计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其中,耕地

淮安市

2898.45

2857.98

2096.14

40.47

淮安区

686.34

673.66

521.71

12.68

淮阴区

443.45

439.77

334.69

3.68

淮安经济开发区

196.92

196.31

142.17

0.61

清江浦区

139.96

138.72

103.71

1.24

洪泽区

318.92

316.51

226.37

2.41

涟水县

549.28

547.2

404.36

2.08

盱眙县

406.96

392.03

260.70

14.93

金湖县

156.62

153.78

102.43

2.84

(三)建设用地减少去向

本年度全市建设用地减少1944.27公顷,全部变更为农用地(其中变更为耕地1944.27公顷)。全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减少去向情况见表8

淮安市2017年度建设用地减少去向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减少去向

合计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其中,耕地

淮安市

1944.27

1944.27

1944.27

0.00

淮安区

107.64

107.64

107.64

0.00

淮阴区

338.62

338.62

338.62

0.00

淮安经济开发区

0.00

0.00

0.00

0.00

清江浦区

0.00

0.00

0.00

0.00

洪泽区

278.90

278.90

278.90

0.00

涟水县

478.58

478.58

478.58

0.00

盱眙县

478.96

478.96

478.96

0.00

金湖县

261.57

261.57

261.57

0.00

(四)新增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全市全度新增建设用地2898.45公顷,占用耕地2096.14公顷。根据国家下发的建设用地类型面积统计汇总表,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1269.6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30.59公顷;

本年度批准本年度未建设(P133.7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5.32公顷,主要原因是批准时间较短,项目尚未开工造成的;

本年度未批先建(W1495.08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070.23公顷。

全市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类型情况见表9


 

淮安市2017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类型统计表

单位:公顷

 


批准情况

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

交通运输

   

水利设施

   

新增建设用地 合      

本年批准

本年建设

占地总面积

980.45

289.22

0.00

1269.67

占用耕地

728.88

201.71

0.00

930.59

本年批准

本年未建设

占地总面积

133.70

0.00

0.00

133.70

占用耕地

95.32

0.00

0.00

95.32

   

未批先建

占地总面积

892.01

602.48

0.59

1495.08

占用耕地

680.45

389.67

0.11

1070.23

 

占地总面积

2006.16

891.70

0.59

2898.45

占用耕地

1504.65

591.38

0.11

2096.14

五、相关建议与对策

1、强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国土部门强化责任,严格奖惩,坚守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的长期稳定。

2、积极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开展闲置存量建设用地摸底工作,加大处置力度,力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闲置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一是对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要加大土地闲置费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力度,促使用地单位尽快完成投资;二是对无项目或无力投资的,要通过依法收回或土地转让,统一调剂、调整使用,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三是对关停企业及学校等空闲地,要根据其权属、规划等情况确定重新利用方式和途径,保证中、小项目用地;四是对市内已批未供土地,已建设的要尽快完善供地手续,未建设的要重新确定项目进行调整使用。五是要鼓励企业将闲置多余和开工不足的土地通过转让、入股及租赁等方式,提供给新上项目用地;六是动员占多用少的农村居民点撤并后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将多余的建设用地尽快调整到急需的重大建设项目,以缓解用地偏紧的压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加强项目预审,切实推进集约利用土地。一要主动会同规划等部门加强对项目和用地的预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供地政策,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节地项目的用地,杜绝盲目投资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和耗地多、产出少的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在园区内联合建厂或使用标准厂房。二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指标,依据规定的行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设项目供地数量,杜绝超指标用地。三要加强土地批后跟踪和监督管理,及时进行竣工审核,凡项目实际投资强度未达到土地出让规定要求的,要优先用足建设用地,新旧用地一并核算投资强度。

4、注重做好土地资源整合工作。结合区县行政区域调整的新情况,科学、合理进行规划调整。一要强化地籍基础业务工作,全面摸清各县(区)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二要围绕中心村建设,尽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