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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聘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09:59  来源: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受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江苏城市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聘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聘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城市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CSZX-磋商-2025004 

  (二)项目名称: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聘用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采购)方式。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3万元;第二标段18.5万元;第三标段18.5万元。(其中一标段为服务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标段为 服务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局各分局和事业单位、三标段为服务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局各分局和事业单位。) 

  (五)采购需求: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聘用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供应商可投其中任一个标段,也可全投,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三个标段均适用):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七)本项目(R否)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8.1项。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请把供应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366235995@qq.com 

  2、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912071099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314-2025320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赵工        电话:13912071099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324153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 

  五、磋商开启信息: 

  1开启时间:2025324153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6 

  联系人: 林光洋        电话: 0517-89000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城市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 

  联系人:赵工               电话: 13912071099    0517-8371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电话: 13912071099    0517-8371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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