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8号令)、《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和《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的决定》(苏政发〔2017〕82号),现将淮安市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及单位资质有关申报信息等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处书面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吴中康,电话:0517-89000639,地址:淮安市厦门路6号916室,邮编223001。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
2.资质申报信息一览表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docx
附件2:资质申报信息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