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召开2025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以下为文字实录: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介绍高质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二是解读《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三是介绍“为发展担当实干 为群众排忧解难”主题活动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陈晓峰,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谭静。这次发布会同时邀请了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处处长刘军,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赵敏,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厅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陈晓峰介绍高质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厅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陈晓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是重大项目建设的“急先锋”,自2025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主动对接发改部门,提前参与重大项目筛查审核,辅助做好省重大项目和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清单制定工作,全程护航重大项目酝酿、产生及后期落地全过程。2025年,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全额保障,土地供应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充分展现出“走在前、做示范”的自然资源担当。
为全力筑牢重大项目落地根基,今年,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护航行动,从要素配置、政策供给、审批服务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打出一套靶向明确、务实高效的要素保障“组合拳”,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支撑。
一是坚持提前谋划、主动服务,筑牢项目落地“先手棋”。我们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应保尽保”的工作导向,推动工作重心整体前移,变“被动等待”为“主动上门”。创新上线“智慧选地”共享平台,精准匹配项目空间布局需求,从源头提升用地用海用林保障的精准度。同时,统筹各类自然资源,提前足额下达重大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林地定额,确保要素供给“不缺位”。对照发改委确定的重大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管理,建立“一项目一方案、一项目一专员”工作机制,为每个项目建立单独工作档案、全链梳理工作节点、配备专属服务专员,全程跟踪对接需求。全面推行“一码管地”模式,串联项目审批各环节,实现审批流程闭环管理,切实为项目落地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供给,激活要素保障“新动能”。我们始终秉持“不为办不成找理由、只为办成事想办法”的理念,持续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供给,破解要素保障瓶颈。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推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协同正向优化,科学划定项目建设空间,为重大项目建设预留充足发展空间。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健全“标准地”供给机制,推行“数据得地”供地机制,优化地价计收规则,积极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既有建筑功能转换,让制度创新与项目建设需求同频共振,持续提升要素配置效率。
三是坚持优化审批、提升效能,跑出项目推进“加速度”。我们锚定“提速增效”目标,与时间赛跑、向效率进军,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坚持能并则并、能简则简,最大限度压缩审批周期。全面深化用地用海用林合并审批、“多项论证合一”等改革举措,探索实施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并联办理、统筹成片开发方案管理等工作机制,用足用好国家审批用地“免审直报”、国土空间准入管理等试点政策。持续推行“三证齐发”“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压覆矿查询“无感”服务等便民利企举措,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为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节省宝贵时间。
截至目前,2026年全省550个重大实施项目中,已有418个完成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保障率达76%,其中269个新开工项目中已有191个项目完成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任务,占比超过70%;200个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中,已有171个完成要素保障,保障率达86%。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攻坚态势,持续优化要素保障举措,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提升服务保障质效,全力以赴做好重大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感谢陈处长的介绍。1月27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大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等作出部署。为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我厅印发了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该《指引》同时作为本次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文件随会发放。下面,请陈晓峰处长解读《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
厅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陈晓峰:近年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对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完善“点状用地”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发展用地精准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对近年来国家、省关于支持乡村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形成《指引》,并已印发至各市县结合实际执行。
《指引》在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的前提下,围绕“乡村建设用地全链条要素保障”这一主线,在国土空间管控、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规划许可、确权登记、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建设用地(包括“点状用地”)的保障路径、方法和要求。
《指引》共包括9个部分,包括总则、用地保障、服务与监督等3个方面的内容。其主要内容为:
一、总则。明确《指引》的适用范围: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或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涉及的建设用地(含村庄建设边界外确需单独布局的乡村建设“点状用地”)保障工作适用本《指引》。包括乡村居住用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产业用地、乡(镇)村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用地以及其他乡村建设用地。
二、用地保障。主要涉及以下5个方面:
一是规划引领方面:明确乡村建设用地项目,包括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布局“点状用地”项目,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提出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解决途径。并可持续推进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及时保障乡村发展用地需求;且县级可预留一定比例的乡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作为机动指标保障有特殊选址要求的用地需求。
二是用地审批方面:强化统筹乡村建设项目计划保障,优先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简化用地预审与选址,明确乡村建设项目用地可不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改进和规范用地报批方式,推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并明确了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进一步提升审批质效。
三是土地供应方面:明确乡村建设项目可依法依规使用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提出在特定国土空间范围内,同一使用权人需整体使用多门类自然资源资产的,可一次性实施组合供应。允许各地探索推进跨用途、跨宗地、跨权属的组合供应;同一主体可按有关规定整合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相邻国有建设用地;在国家政策允许且不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等前提下,可实施“带条件”供地。另外,对建设用地的分割转让或抵押限制条件予以了明确。
四是规划许可方面:明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相关要求,包括具体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提出了全面推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三证齐发”。
五是确权登记方面:明确乡村建设项目开发主体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登记方式和办理路径等。提出了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登记,以及抵押权登记的相关管理要求。
三、服务与监督。强调各市县应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用地审批效能。并要求在做好用地保障服务的同时,加强用途管控和监管,保证乡村建设用地规范、合法。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接下来,请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谭静介绍“为发展担当实干 为群众排忧解难”主题活动情况。
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谭静:2025年,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开展“为发展担当实干 为群众排忧解难”主题活动,旨在推动全省系统党员、干部到服务发展最前沿、改善民生第一线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
活动坚持“干字当头、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聚焦自然资源部门主责主业,围绕“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基层一线、扛牢责任担当、注重实干实效”四大板块,系统设计了12项具体任务,形成了“学、研、干、评”闭环推进机制。
一是以学铸魂强根基。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开展“自然大讲堂”“处长讲、局长说、大家谈”等交流活动,并举办不动产登记、执法监管、测绘地理信息等多领域技能比武,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是以行促干走基层。深化厅领导班子“六个一”工作机制,推动党员干部深入田间地头、项目现场、社区窗口,开展蹲点调研、问题摸排,建立“三张清单”(问题、任务、责任),确保对策精准、措施有力。同时,建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志愿服务队,让党旗始终飘扬在一线。
三是以实绩彰显担当。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实施“要素保障护航行动”,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19条”落地见效;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耕地保护进万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优化征地安置补偿流程;深化改革创新,支持基层试点探索,激发治理活力。
四是以成果检验成效。强调“干则必成”,要求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通过宣传推广,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促进全省系统治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一年以来,“两为”主题活动已转化为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成果,集中体现在“四个我”专项行动中。
一是“我到项目现场送服务”,精准赋能发展提速。聚焦重大项目落地堵点,组织党员干部点对点挂钩服务,到项目现场问需求、解难题、送服务。通过盘活存量资源、优化审批流程,累计帮助解决用地指标、规划调整等问题千余个,助推一批重点项目加速落地,为经济回升向好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我为资源保护守红线”,扛牢“国之大者”担当。以守护资源安全为己任,组织2600多人次党员干部采用多种形式参与资源保护工作、开展资源保护宣传,营造出全社会齐心协力护资源、守红线的良好氛围。开展“耕地保护进万村”等活动,推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久久为功推进生态修复工程,持续厚植“美丽江苏”绿色本底。
三是“我陪群众跑流程”,用心破解民生难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推进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殡葬领域问题等,组织领导干部换位体验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环节,创新推行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等服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我讲自然资源好故事”,凝聚奋进磅礴力量。通过抓机关带系统,在全省系统举办“我讲自然资源好故事”活动,分享党员干部在一线服务企业、守护资源、帮扶群众的鲜活事迹。挖掘各领域先进典型,在相关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省系统干事创业精气神。
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将深化“两为”主题活动,作为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抓手,以扎实的工作成效确保“十五五”良好开局,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实自然资源保障。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目前,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发展特色,深入落实“两为”活动要求,在要素保障、盘活存量、登记为民、城市更新等方面进行了不同深度和模式的探索。今天,我们也邀请到了常州市局、靖江市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交流实践经验。下面请常州市局利用处刘军处长介绍经验做法。
常州市局利用处处长 刘军:常州市金坛区岩盐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于2007年建成我国首个盐穴地下储气库,在探索盐穴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应用技术上的创新,但同时也面临诸如使用者权益如何科学配置等难题亟待解决。
2025年,常州市局按照省厅“两为”主题活动部署,积极践行“为发展担当实干,为群众排忧解难”,立足金坛盐穴资源优势,聚焦新型地下空间资源高效利用,在全国率先启动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盐穴地下空间规范化、制度化有偿使用路径,促进了盐穴空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有力维护了国家和相关市场主体的权益,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也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保护矿产资源做出了常州贡献。主要有五个方面做法:
一是构建监管体系,提升盐穴开发安全水平。在系统梳理盐穴开发利用全过程安全风险的基础上,编制《常州市金坛区盐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安全规划》,印发《金坛区盐矿开采、盐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等责任分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压实了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推进盐穴开发规范管理。面对盐穴开发利用上的法律空白,提请常州市政府印发《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对使用权设立、规划编制与实施、权益配置、产权登记、安全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目前,常州已启动盐穴综合开发利用地方性法规立法研究,力争在2026年年底前出台关于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管理的市级地方性法规,这将为健全国家深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律政策体系提供基层实践。
三是推进融合发展,统筹要素资源协同利用。围绕“地下大宝藏、地上大农场”发展目标,编制《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地下空间(盐穴)开发利用规划(2024—2035年)》,构建了以盐穴利用专项规划为核心,新型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和美乡村建设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等在内的“1+X”支撑性规划管控体系,科学引导岩盐资源、盐穴空间资源、地表土地资源等多门类的自然资源要素协同高效利用,深度推动矿地融合和城乡融合发展。
四是探索配置方式,促进权利主体利益协调。编制《盐穴综合开发利用管理指南(试行)》。该指南结合矿业权设立、采矿造腔进程、开发利用主体等不同情况,形成了盐穴空间使用权和矿业权组合出让、盐穴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等6类权益配置方式,探索建立了盐穴地下空间有偿使用机制,维护了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并协调了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关系。
五是创新确权登记,精准赋能市场主体增效。对整个金坛盐矿区内所有存量盐穴进行综合调查评价,按照“由易到难、先试先行”原则,择优选取3宗盐穴作为首批出让盐穴。3宗盐穴地下空间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出让年限为10年,用途确定为地下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可用体积约82万立方米,预计可储存天然气约1.4亿方。2025年8月21日完成了盐穴地下三维空间确权登记,向相关市场经营主体颁发了不动产登记证书,有力维护了企业依法占有、使用盐穴空间和取得收益的权益。
通过盐穴空间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规范利用,金坛岩盐矿区扎实推进新型地下空间和矿地融合发展“双试点”建设,充分发挥盐穴储气储能产业优势,培育产业研学、农旅休闲、科普教育等特色产业,高水平打造生态优、产业强、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样板区和矿地融合示范区。下一步,我市将在省厅的指导帮助下,以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更加高效的生产要素配置,推进盐穴储气向储能、储氢等多应用场景拓展,为保障能源资源安全,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感谢刘军处长,接下来请靖江市局赵敏副局长介绍经验做法。
靖江市局副局长 赵敏:泰州“大海新晨”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泰州市委为扛起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融入长三角一体化格局提出的总体战略。 靖江市局深入践行省厅“两为”工作要求,以“我到项目现场送服务”为载体,精准对接海工装备产业发展需求,系统实施规划引领、要素保障、存量盘活、服务优化系列举措,将资源要素保障延伸至项目最前沿。2025年,靖江市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手持订单量三大指标稳居全国前列,产业链韧性与活力显著增强。
一、强化规划引领,绘就产业空间“一张图”。坚持规划先行,通过弹性调整与精细管控,实现产业空间精准供给。面对重大优质项目选址与现行规划不符的难题,灵活运用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机制,专班攻坚、积极对上争取。在新时代造船新能源船舶智造项目保障过程中,服务专班深入项目现场,实地研判边界优化路径,仅用40余天即完成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并通过省级审查与部级备案,快速扫清空间障碍。同时,深化详细规划覆盖,系统优化沿江区域总体布局,重点围绕新时代、新扬子等船厂及周边产业空间,开展片区统筹规划,着力建设设施齐全、管理有序的现代化产业片区。对急需落地的产业项目推行“地块图则”保障模式,探索“带方案上市”,建立“项目+配套”联动清单。在开发区科学划分用地功能,利用100亩商住用地建成工业邻里中心,统筹推动周边道路、管网、能源等基础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初步实现“地等项目、配套就位”,有效解决了周边产业工人在居住、通勤、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产城融合与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创新要素保障,跑出项目落地“加速度”。直面用地报批堵点,通过流程再造与专班服务,全力压缩项目周期。全面落实泰州市局“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多审合一” “十个一”等工作要求,大幅精简材料、压缩环节。针对船舶产业抢抓订单的时效特点,对重大项目设立“一对一”服务专班,构建成片开发方案、征地、用林、供地“四同步”工作机制,实施选址合规提前审、勘界数据提前核、社保名单提前报等“五前置”举措,建立关键环节倒排时序表,实现“问题不过夜、报件不隔天”。在服务新时代造船新能源船舶智造项目过程中,专班长期驻场,现场协调规划调整、林地报批、补偿安置等交叉难题,项目从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到获取供地批文仅用时7个月,实现当年立项、当年开工,为企业赢得了海洋经济发展机遇。
三、挖潜存量空间,激活配套企业“内生力”。在保障新增项目的同时,高度重视存量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零增地”发展。灵活运用“8+5+4”模式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鼓励现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厂房扩建等方式,在原有用地范围内提升产出效率和产业能级。以亚星锚链系泊装备研发项目为例,通过招引复苏,盘活开发区235亩存量土地,满足企业扩建需求。该项目建成后,生产的高性能船用锚链可直接配套新时代造船等龙头船企,有效贯通了本地产业链,强化了“造船+配套” 的产业集群效应,实现土地利用与产业升级协同增效。
四、优化服务体系,构建全程赋能“新机制”。推动服务模式从“被动审批”向“全程赋能”转变,构建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闭环。为重点项目配备“服务专员”,提供从规划选址到投产达效的全链条、精准化服务。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核验”,在审批阶段预先介入;实施竣工规划核实“十提醒”,帮助企业提前发现并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在审批登记环节,通过内部共享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实现工业项目首次登记“材料零提交、交地即发证”。服务专员主动对接、上门送达,在江苏益德海洋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交地现场,同步颁发“三证”;在江苏上骐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竣工备案当日,将不动产权证书送至企业手中,以高效服务展现担当实干。
下一步,靖江市局将继续秉持“项目需求在哪里,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的一线工作理念,把服务“大海新晨”重点产业做法,系统化延伸覆盖至全市各类重大项目,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支撑。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大家提问前请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新华日报记者:陈处长,刚才您的发言中提到了上线“智慧选地”共享平台,精准匹配项目空间布局需求,从源头提升用地用海用林保障的精准度。想请您详细介绍一下这项工作的出发点、创新点和目前推进的情况。
厅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陈晓峰: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您关注的“智慧选地”平台,是我们聚焦项目选址难点、优化要素保障服务的重要创新举措,也是我们“提前谋划、主动服务”工作理念的具体落地。
在过往的工作中,一些项目在前期选址时常会面临信息分散、部门对接繁琐、规划符合性预判滞后等问题。往往导致用地单位反复跑腿、项目选址周期长,甚至出现后期因选址不合规影响审批推进的情况。为此,我们聚焦“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专门研发上线这套系统,核心就是想把选址风险前置、把服务流程简化,让用地单位少走弯路,让项目落地更高效。
我们新上线的“智慧选地”平台,最突出的就是“便捷化、智能化、精准化”。用地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无需辗转多部门,也不用专程跑到自然资源部门查询,只需在系统中圈选拟用地位置,系统就能自动整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多维度关键数据,一键完成规划符合性、空间管控要求等关键指标分析,详细列明拟选位置各项具体情况,提前发现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超出城镇开发边界等问题,实现选址问题提前规避。这一平台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既为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提供了直观、高效的选址参考,也大幅提升了我们要素保障的精准度和工作效能。后期,我们还将根据用地单位的实际使用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平台功能,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
江苏经济报记者:我刚注意到,《江苏省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指引(2025版)》中提到了“实行原地类管理”,请介绍一下实行原地类管理的情形。
厅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陈晓峰: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实行原地类管理”是指对不破坏耕作层、不改变土地主导用途,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项目用地,在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且对土地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前提下,少数项目用地可以采取按原地类管理的方式加以利用。但需由项目建设主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用地范围、方式、期限、补偿方式及管控要求等,在切实维护权利人权益的同时,保证用地的用途可控。
可按“实行原地类管理”的项目类型如下:
1.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污水处理、垃圾储运、供电、供气、通讯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用地。
2.在不改变林相、林地性质、林地属性,不采伐林木,履行备案手续,且对土地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前提下,允许传统公益性集中安葬点、骨灰堂与林地草地复合利用土地,采取按原地类管理的方式,由村委会实施监管,但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3.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确需配套建设的生态景观、栈道、观景平台等非永久附属设施用地。
4.经市县发展改革、住房建设、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认定为仅在年度内特定旅游季节使用土地的乡村旅游停车设施,相关设施不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生态与环境景观、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农业种植、不硬化地面、不建设永久设施的用地。
5.使用未利用地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特定功能区。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其它问题,或者想做单独采访,请会后联系我们的工作人员。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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