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厅办公室主任江海粟主持,综合处处长张松岩、空间规划局局长花盛、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陈晓峰解读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调查监测处处长杜国庆、生态修复处处长黄强、地勘处处长叶黎伟、耕保处副处长黄文娟分别介绍了城市国土空间监测、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全省耕地连续三年净增加等方面工作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新华网、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新闻广播、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多家省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人:
江海粟 厅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
张松岩 厅综合处处长
杜国庆 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花 盛 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叶黎伟 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陈晓峰 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黄 强 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黄文娟 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副处长
以下为文字实录:
江海粟
厅办公室(信访办公室)主任
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省自然资源厅三季度新闻发布例会。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二是介绍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开展情况;三是通报全省耕地连续三年净增加;四是介绍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五是介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综合处处长张松岩,调查监测处处长杜国庆,空间规划局局长花盛,地勘处处长叶黎伟,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陈晓峰,生态修复处处长黄强,耕保处副处长黄文娟,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综合处处长张松岩解读《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
张松岩
厅综合处处长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文件相关情况。
一、文件出台的主要考虑
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一步经济工作,强调要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经济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肩负起经济大省勇挑大梁的重大责任。前段时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部署安排,我们在认真落实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充分征求地方相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印发实施了《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推出“19条”增量政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要素保障能力水平保发展,进一步提高要素配置政策灵活性稳投资,进一步支持文体旅和养老托育等设施建设促消费,以高效务实的举措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二、文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以务实管用为出发点。将政策出发点落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所提政策举措兼具创新性和可操作性。聚焦小切口,围绕具体情形和应用场景,将政策举措量化细化具体化,提供具体可行的操作路径。
二是以集成创新为着力点。在研究落实近期国家层面文件中新内容、新政策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省实际,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底线,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前提下,谋划提出更大力度、更好落地的细化举措。
三是以回应关切为落脚点。在政策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各设区市及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对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的具体政策建议,加强分析研究、合理吸收采纳、及时回应基层关切,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从强化规划空间保障、优化用地用海“应保尽保”机制、优化要素配置方式、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支撑能力共五方面推出19条政策举措,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全省经济回升向好。
(一)进一步强化规划空间保障。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主要是明确规划依据,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可按照“单元+街区(地块)”模式分层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直接编制报批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作为规划许可依据。乡村地区可通过编制村庄规划或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作为规划许可依据。二是优化城镇发展空间。依法依规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允许对规划指标进行适应性完善,全面支持城市更新。三是保障乡村发展空间。积极开展整县域和跨乡镇全域整治,鼓励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地区,可结合全域整治,将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允许入市。四是统筹产业发展空间。鼓励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工业用地保障线。亟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实施的重大产业项目,允许编制报批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作为规划许可依据。
(二)进一步优化用地用海“应保尽保”机制。一是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增强土地要素对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将当年度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两重”“两新”项目、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纳入省级统筹,确保所有项目用地计划保障到位。二是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全面推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成片开发方案中进一步分类合理明确公益性用地比例,将难以定位的乡村零星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通过“列清单”方式纳入村庄规划,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和用地预审集成办理,支持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开工。三是提升规划许可服务水平。全面推行产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三证齐发”,鼓励地方探索提高规划许可审批质效的务实举措,实现“拿地即开工”。四是优化用海审批服务。选址位于集中连片的“未批已填”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实行打捆整体论证。公益性用海可同步提交海域使用权许可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五是创新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交地(海)即发证”“发证即抵押”“竣备即发证”等全链条服务,支持“无还本续贷”抵押登记,加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六是提升涉土行政处罚质量。对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以及主动整改的,可以不予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进一步优化要素配置方式。一是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立体、组合配置。探索不同产权、不同门类、不同空间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相邻国有建设用地组合供应。探索盐穴等特殊地下空间与土地、矿产等要素协同供应。二是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构建以亩均产出效益、绿色节能降碳、生态投入管护为核心的“标准地”差异化供应机制。推进产业园用地综合整治,推动零散工业用地向园区集聚,推动产业园区提级扩能。鼓励统一规划建设产业邻里中心。三是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提出按照原地类管理、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可实行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政策等的适用范围,支持文体旅和养老托育等设施建设促消费。
(四)进一步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一是优化结构提升供给质量。落实控增量、盘存量、优质量的要求,统筹合理安排各类住宅用地布局、结构和规模,优化规划指标要求和管控规则,满足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是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鼓励通过企业优化开发、合作开发、依法依规转让和政府收回收购等方式,“一地一策”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允许利用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五)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服务支撑能力。一是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加快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海洋经济蓝色金融服务专版建设,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性开发海洋产业信贷产品,推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二是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紧缺性矿产资源为目标,全力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开展地热资源勘查,推动发电、干燥、供暖等方面的梯级高效综合利用。三是加大测绘地理信息数智支撑。鼓励支持各地推进实景三维赋能智慧城市建设,研制适应新业态发展的多类型多尺度地理时空数据成果,支撑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发展。四是加强碳汇技术攻关。探索生态系统碳汇和地质碳封存路径,推动滨海盐碱地生态改造。
文件最后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的前提下,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勇于担责、敢于创新,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水平,奋力争当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强化19条措施的解读和落实,细化相关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指导市县用好、用活政策,以高效务实的举措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下面,请调查监测处处长杜国庆介绍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开展情况。
杜国庆
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是自然资源部部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建设发展高度关注,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全国国土空间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督机制”。2022年起,自然资源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我厅紧密围绕国家和自然资源部工作重点,聚焦城市国土空间治理中的公共服务、生活宜居、交通便捷、安全韧性等内容,开展我省城市监测工作,组织13个设区市、103个作业单元进行城市国土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更新水网、路网等,支撑城市建设用地细化、国土空间规划与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目前,我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已成为一项年度常态化监测工作,并持续改进、优化和完善监测指标体系。2024年,我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指标共计54个,包括学校、医院、社会福利等24个公共服务设施指标,水利、交通、应急避难等22个公用及安全设施指标,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园与绿地等8个居住及附属设施指标。其中,25个监测指标覆盖我省全域10.72万平方千米,29个监测指标针对我省各设区市划定的城区范围和国土变更调查中城市(201)范围内开展重点监测,覆盖范围约7300平方千米。2024年,我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共使用高分遥感影像321景,分辨率以1米为主,收集专题资料5124份,拍摄实地照片194,935张,编制省级技术文档7份,形成各类监测数据4,845,830条,总数据量约1.10TB。南京、无锡等9个原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已完成第一轮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成果建设,图斑总量约235万个,成果包含了城区监测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等信息,商品房和保障性用房还采集了套(间)数等信息,可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城市更新、城市体检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接下来,请耕保处副处长黄文娟通报全省耕地连续三年净增加有关情况。
黄文娟
厅耕地保护监督处副处长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粮食安全的命根子。2021年以来,全国耕地总量增加1758万亩,连续3年实现净增加,遏制了耕地持续多年减少的态势。与全国同步,江苏全省耕地总量连续3年实现净增加,共约96万亩,耕地总量达到6223.29万亩。2023年,全国南方省份耕地净增加739万亩,扭转了耕地“南减北增”的局面,江苏耕地净增加量居南方省份前列,做到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江苏贡献。近年来,我们始终聚焦耕地数量、质量、生态 “三位一体”保护,准确把握“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2023年,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江苏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圆满完成国家耕地保护 “首考”。严格开展省对设区市考核,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完善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让耕地保护切实“严”起来。
二是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稳妥推进耕地恢复补充。近年来,江苏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审批、优化项目选址、实施“增存挂钩”,从源头管控耕地占用,以较少耕地资源占用支撑更多优质发展。严格实施耕地用途管制,强化耕地流向日常管控和定期监测,严控耕地不合理流出。同时,我们指导各地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生态账”,稳妥有序恢复和新增优质耕地,推动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和年度耕地恢复补充方案编制实施,科学合理谋划耕地“在哪恢复补充、恢复补充多少、怎么恢复补充、什么时间恢复补充”。坚持多点发力、综合施策,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占补平衡和耕地恢复补充等多项政策,推动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2019年底以来,江苏统筹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完成农用地整理43.83万亩,新增耕地2.29万亩。近三年,江苏实施补充耕地项目(含增减挂钩)约2万个,新增耕地约43.32万亩。
三是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加强优质耕地优先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经依法划定并实施特殊保护的优质耕地。江苏坚持做好“划定”和“管护”两篇文章,在全国率先建设覆盖省、市、县、乡的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系统,在一个底板上实现数据共享、“多田套合”,实行精细化、过程化、动态化管理。2023年起,江苏率先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更新机制,将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以外的优质耕地(含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划入储备区,确保数量真实、储备充足、质量稳定。2024年划定更新储备区57.11万亩,占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1.1%,其中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占比45.2%。“三区三线”划定以来,全省规范组织开展了44个重大建设项目、3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10个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调整补划论证,保质保量补划永久基本农田1.63万亩,有力保障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和乡村振兴发展。
四是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耕地保护激励和奖惩机制。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我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非农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实施细则等“1+N”贯彻落实政策体系,将非农建设、造林种树、种果种茶等各类占用耕地统一纳入管理,按照“谁占谁补”原则,严格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强化“以补定占”管控,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江苏已连续7年开展省级耕地保护激励,每年50个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乡(镇、街道)分别获得200万元奖励,累计将7.04亿资金运用到耕地保护“第一线”,充分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的通知》,健全耕地保护奖惩机制,做到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农民得实惠。
我省耕地面积“三连增”值得欣慰,体现了江苏资源要素保障和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但也要清醒认识到,我省人多地少的基本省情没有改变,耕地占用和保护的矛盾压力仍然突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严格开展2024年度耕地保护考核,推动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和有效实施,细化落实占补平衡改革政策措施,构建更加保护有力、利用高效、监管严格的江苏耕地保护新格局,全力护航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接下来,请地勘处处长叶黎伟介绍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叶黎伟
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江苏经济发展快、开发强度高、人口密度大,地质灾害隐患多分布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其危险性及危害性较大。截至2024年10月15日,全省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833处,威胁总人数1.12万人,威胁财产10.13亿元;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81处,威胁总人数0.86万人,威胁财产6.53亿元,主要分布于宁镇、徐连、环太湖等低山丘陵区,以滑坡、崩塌以及地面沉降为主要灾害类型,多发于汛期、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期间。
今年以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压紧压实防灾责任,落细落实防范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起,险情7起,由于应对迅速、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额财产损失,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连续20年无人员伤亡。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做好责任落实。组织编制《江苏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召开2024年汛期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科学部署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修订了《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管理体系。深化与应急、气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全省防灾减灾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调查评价,摸清灾害底数。细致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三查”工作。汛前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对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和切坡建房点实现排查全覆盖;对危险性、危害性大的重要隐患点逐一进行核查,逐点编制核查简报。汛期内,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排查巡查工作,派出检查组分赴南京、无锡、徐州、连云港等重点市督促检查防灾工作。汛期结束后,派出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次开展实地复查,全面掌握隐患变化情况。
三是深化监测预警,筑牢安全防线。完善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将排查、巡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纳入隐患点管理,及时更新防灾信息和应急预案,落细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强化智能化监测和预警,目前全省已建成突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站点101处,实现了数据智能采集、自动分析研判、及时发出预警。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联合省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共发布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6次、提示信息3次。7月12日,成功预报1起地质灾害灾情,避免人员伤亡2人,被自然资源部纳入成功避险案例在全国范围推广。
四是完善防御响应,提升智能水平。进一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御响应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今年针对强降雨和台风启动地质灾害省级防御响应2次,市级防御响应11次,有力保障了高风险时段安全。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防御响应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和“地灾智防”APP,推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开启智慧防灾新阶段。
五是加快体系建设,增强防灾效能。针对我省威胁最大、灾情最重的下蜀土滑坡灾害,在南京江北新区建成大型滑坡监测预警野外试验场,探索地质灾害临灾预警的关键因子和降雨阈值。持续开展地面沉降监测网维护和常态化监测,开展基岩标分层标测量,水准测量,高分辨率InSAR监测以及自动化监测站点实时监测等工作,促进监测成果转化,服务城市地质安全及重大工程运营。目前,我们正在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的专业化监测网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智能化防范水平。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大家提问前请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单位。
新华网记者:如何更好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提高详细规划的可实施性,为城市更新和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撑。
花 盛
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为更好地发挥详细规划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的引领支撑作用,我们重点从三个方面加大政策供给。
一是明确分层编制,增强规划弹性。进一步加强详细规划与政策制度、管理需求的衔接,通过“单元+街区(地块)”模式分层编制、分层报批详细规划,来增强规划实施的弹性。我们将逐步实现单元层次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全覆盖,在符合相关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对有明确更新或建设需求的地区,可按需编制街区层次详细规划,也可编制报批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作为规划许可的依据。
二是优化规划成果,保障项目落地。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亟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实施的重大产业项目,允许编制报批地块详细规划图则作为规划许可依据。同时,更大力度支持城市更新,对现状建筑密度较高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城市更新地区,各地在详细规划中可以按照“优化不恶化”的原则,对规划指标进行适应性完善。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可以混合的用地类型在详细规划中予以明确。
三是建立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助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明确支持各地在保障公共利益、不突破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可对涉及产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微调以及其他相关情形进行科学界定,纳入详细规划技术修正,提高规划审批效率。
江苏新闻广播记者:文件中有个比较创新的地方,就是“对于不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不改变原用地主导用途和主体功能、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硬化地面的简易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原地类管理。”请问这个内容如何准确深入理解呢?
陈晓峰
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在坚持保护优先,确保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等底线不被突破的前提下,为了支持经济的全面复苏、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针对一些不需要进行土地硬化处理,而是直接利用现有的场地条件进行建设和管理的或具有短期性、临时性、季节性的简易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维持土地原有的主要功能和用途的前提下,按照原地类管理,在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等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新华日报记者:杜处长,刚才的发布会内容提到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为支撑国土空间治理、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请问贵厅在这个过程中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来提升数据要素保障质效?如何结合我省实际推进工作?
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杜国庆:感谢记者同志的提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开展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保障好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是建设美丽江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充分体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城市国土空间本底的调查监测,为了提升数据保障质效,我们做了以下三点工作:
一是规范先行,统一实施标准。我厅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组织技术支撑单位共同开展政策研究、技术调研、资料收集、试点生产,编制印发了《江苏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江苏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细则》《江苏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城镇住宅细化与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技术要点》《江苏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质量检查验收方案》等多个省级技术方案,确保全省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一盘棋”。
二是分级联动,夯实空间底版。我厅抓精抓细项目组织,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思路,畅通上下沟通联络通道,构建省级总体统一、市县齐头并进的协同机制。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底版,建立监测成果与变更调查成果循环的对接机制,始终把“质量、进度、效率、创新”等关键指标贯彻到底,不断夯实国土空间治理“一张底版”。
三是从严从实,确保成果质量。数据真实准确是调查监测工作的生命线。我厅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在自然资源部“两级检查、一级验收”基本要求基础上,建立预审、详查、返修、复审的核查流程,制定作业单位、市级、省级三级100%、全要素、全覆盖的质量检查方案。在省级核查阶段,我厅组建了50余人的质量核查队伍,驻点对全省103个作业单元的成果开展至少3轮次的核查,严控成果质量。4个国批城市年度监测成果全国最先报部,全省年度监测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质量检查。
您的第二个问题也是我们一直在探索并不断优化的。我省作为东部沿海省份,2023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75%,高于全国近9个百分点。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指出,要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我厅结合江苏城市建设实际和发展新要求,我们做了两项工作:
一是拓展监测特色指标。江苏基于现有国家指标,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为需求导向,重点聚焦城市国土空间治理中公共服务、生活宜居、交通便捷、安全韧性等情况,深化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指标体系优化研究。我厅从2024年开始,将相关指标优化内容作为我省拓展监测任务,分年度部署实施。在自然资源部现有监测指标基础上,通过增加属性字段、拓展指标类型、扩大监测范围、新增监测指标等方式,创新形成指标优化方案,得到部调查监测司充分肯定,相关建议被吸收纳入年度国家技术方案。
二是强化分析评价应用。我厅积极推动各地市调查监测与空间规划联动开展工作,建立“数据更新-分析评价-服务支撑”的闭环机制,以“共建共享”提升监测成果支撑服务效能,强化成果的分析评价与应用。常州市通过深度对接、联合调度,优化提升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内容,精准衔接城市体检评估,将数据成果充分应用于城市体检评估、详细规划编研及总体规划实施监测中,嵌入规划“编、审、调(修)、督”等全链条环节,支撑规划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其他各地市也都在探索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各类国土空间开展分析评价,积极推动新应用场景落地。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挖掘监测成果价值,将成果转化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的强有力支撑,让城市更宜居、生活更美好,人与城市和谐共生,努力为服务美丽江苏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扬子晚报记者:叶处长,刚才听您提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能不能请您介绍一下相关工作目前推进情况如何?
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叶黎伟: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3年增发国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这次增发国债主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目前,我省2023年增发国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共5个项目。省级层面负责实施的工程有2项,很重要的一块工作就是完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
第一项是江苏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通过进一步织密突发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监测站网,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的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为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重要基础支撑。项目计划在全省突发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区和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建27个自动化监测站点和4个综合监测站点,并对20个现有自动化监测站点进行更新升级,同时建成全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全省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与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全流程的“平台一体化、管理一体化、预警一体化”。
第二项是江苏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工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区地质安全与地面沉降灾害防治需求,构建覆盖全省的地面沉降自动化监测网络,提升全省地面沉降监测预警与防灾减灾能力现代化水平。工程计划在全省地面沉降易发区新建地面沉降监测站16个,改造已有地面沉降监测站14个,开展自动化监测,并建成江苏省地面沉降智慧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地面沉降监测数据的高效集成管理。
地方层面负责实施的有3项,分别为:南京江北新区沿江街道路西社区金陵公寓9栋后侧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常州溧阳市天目湖镇东渚村西渚岭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和镇江高新区五洲山村新农25号滑坡隐患点治理工程项目。增发国债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自下达以来,我厅高度重要,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进行了专题调度,厅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项目实施。我省的5个项目均已完成立项审批、招投标等程序,并于6月25日全部实现开工建设,目前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抢时间、赶进度、抓质量、保安全,力争按时保质在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地质灾害的专业化监测网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智能化防范水平。
现代快报记者:最近关注到江苏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好消息频出,想全面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建设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谢谢!
黄 强
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感谢记者的提问。
近日,苏州相城区黄桥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综合验收。该项目2022年2月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自然资源部备案批复的国家试点,经过近三年的实施建设,圆满收官。黄桥街道具有江南水乡生态肌理,乡镇工业发达,是苏南地区乡镇的典型代表之一,较早遇到了土地开发强度大、耕地碎片化、生态体系退化、产业用地低效等问题。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现了四个喜人的变化,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融合模式的“黄桥样板”。一是空间布局明显优化。新增耕地1150亩,贯通了分布零散、不成体系的林地、草地、湿地等,形成蓝绿交织的城乡生态网络格局。二是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在工业用地总面积下降的情况下,载体空间由287万平方米逐步提升至640万平方米,容积率从0.7提升到2.5,工业用地亩均税收由12.8万提升至100万。三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整治“散乱污”企业近2000家,新建污水管网12公里,整治河道12.56公里,建成步道10.7公里,串联南北湿地和西部田园片区。四是乡村文化明显传承。重塑渔文化、桥文化等文化资源,打造“黄桥街道手绘旅游地图”等特色品牌,“黄桥粉青宴”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千万工程”的重要抓手,自2019年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试点以来,我省积极抢抓机遇,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思路,统筹推进了20个国家试点、16个省级示范和1个县域统筹试点,总体进度超70%,2个完成综合验收,5个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累计投入资金181亿元,其中撬动政策性金融资本投入86亿元;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小田变大田、大田变良田”,完成农用地整理43万亩,实现新增耕地2.3万亩,亩均流转收益由800元提至1000元;完成建设用地整理7.5万亩,实现建设用地面积减少0.76万亩,腾退低效工业企业590个;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3万亩,实施公共空间治理75项,完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21项。通过实践探索,形成了以苏州黄桥街道为代表的城乡融合模式、以盐城高作镇为代表的现代高效农业模式、以南通新店镇为代表的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模式、以昆山张浦镇为代表的城乡融合特色文化保护模式,共同构成了全域整治的“江苏模式”。
近期,自然资源部在重庆召开了全国经验交流会,出台了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允许“三区三线”优化调整、鼓励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支持探索整县域和跨乡镇整治等支持政策,为更高起点上谋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注入了新动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综合效能,加快制定出台江苏实施意见,科学编制省级专项规划,因地制宜、按需开展整县域、跨乡镇和单乡镇多尺度改革实践,统筹实施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提升、乡村产业导入培育,为全面推进宜居宜兴和美乡村建设贡献更多的“江苏经验”。
厅办公室主任 江海粟: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现场答问环节就先到这里,各位如果还有什么其他想要深入了解的问题或采访需求,可以会后和我们厅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联系。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