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矿交公示〔201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江苏省实施<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细则》(苏国土资规发[2013]2号)、《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苏国土资规发[2013]3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市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5]21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江苏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通过互联网对江苏省金湖县银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实施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江苏省金湖县银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名称与地址
1.竞得人名称:金湖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 金湖县健康西路45号
二、竞得的探矿权简要情况
1.探矿权名称:江苏省金湖县银集镇矿泉水勘查探矿权
2.地理位置:江苏省金湖县银集镇
3.勘查区块坐标(西安80坐标系):
拐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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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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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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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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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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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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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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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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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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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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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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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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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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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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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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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勘查面积:0.54平方公里
5.勘查矿种:矿泉水
6.勘查区块简况:该区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先后有江苏区调队、南京地质矿产研究所、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等单位做过不同程度的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现有资料表明,勘查区内第Ⅱ、Ⅲ、Ⅳ承压水达到国家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可命名为偏硅酸型矿泉水。
7.出让年限:3年
三、成交时间
2016年5月12日15时21分。
四、成交地点
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3.68.139.23:8888/GTJY_JSS/)
五、成交价格
人民币柒拾贰万元(小写金额¥720000.00)。
六、成交方式
网上挂牌出让。
七、成交价款缴纳时间与方式
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竞得人按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与方式缴纳成交价款。逾期未缴纳的,竞得结果无效,由交易保证金转为的受让探矿权的定金不予退还。
八、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在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九、公示期限
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8日17时00分。
十、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8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江苏省矿业权交易中心接件窗口(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政务大厅)。联系人:王兢兢、蔡斌,联系电话:(025)86599761。
江苏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