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承预〔2026〕3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徐州至阜阳
高速公路江苏段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徐州至阜阳高速公路江苏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徐自然资规报〔2026〕26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受自然资源部委托,经我厅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徐州至阜阳高速公路江苏段项目(项目代码:2603-320000-04-01-757162)已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苏政复〔2018〕98号)。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用地应控制在54.7968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42.5965公顷(耕地33.4596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33.1477公顷)、建设用地11.9669公顷、未利用地0.2334公顷。在编制可研报告时,应对节约集约用地状况作出专门分析,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有关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本预审意见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开工用地的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安徽建工集团徐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6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