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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060/2025-04391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5-11-04
标        题 东海县2025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G〔2025〕2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东海县2025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G〔2025〕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海县2025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东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申请办理东海县2025年度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发〔2025〕7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曲阳镇尹官庄村12.7468公顷集体农用地(耕地11.884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你县位于曲阳镇0.0712公顷国有农用地(耕地0.05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8180公顷,其中转用集体农用地12.7468公顷,转用国有农用地0.0712公顷,征收土地12.7468公顷。
      二、你县需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5年10月29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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