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B〔2025〕5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锡山区2025年度
第1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无锡市锡山区2025年度第1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你区锡北镇、东港镇的集体农用地6.8220公顷(含耕地5.7520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你区锡北镇、东港镇的集体建设用地0.1794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0016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6.822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7.0016公顷。
二、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你区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