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预〔2025〕24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苏宿迁北丁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江苏宿迁北丁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能源类项目,拟新建北丁集110 千伏GIS站等。项目建设对满足区域内负荷增长需要、分布式光伏发展需要,解决区域内低电压问题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二、该项目拟选址位于沭阳县耿圩镇周王村,已纳入经国务院批准的《沭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管控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规则。
三、该项目拟申请用地0.382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后续用地许可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五、该项目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如报批时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发生变化需重新查询。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原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江苏宿迁北丁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宿迁供电分公司。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