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邳州市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结果的公示
邳州市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经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7〕1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07月01日-2025年07月09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联系025-86599715。
附件:邳州市艾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矿泉水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5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