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提〔2025〕115号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130号提案的答复
潘军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海堤防灾能力、加强侵蚀性海岸防护的提案》收悉。经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海岸侵蚀及海堤防护现状
近年来,受入海泥沙量剧减等影响,我省海岸侵蚀日趋加剧,呈现侵蚀范围扩大、速度加快、危害加重等特点。2024年度全省海岸侵蚀长度约281.5千米,较2023年增加12.3公里;最严重的侵蚀海岸在滨海县扁担港口至射阳县新洋港口之间(长度约40公里),最大年平均蚀退80米左右。海岸侵蚀会导致海岸构筑物被破坏、盐沼生态系统丧失,严重的会掏蚀堤脚,进而影响海堤安全,制约沿海经济可持续发展。海堤防护方面,我省现状主海堤长度864公里(包括灌河堤80公里),经过1998年和2006年两轮海堤达标建设,目前全省主海堤基本达到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但仍存在95.5公里不达标海堤、39.4公里险工患段及14座大中型病险闸站等问题,需加强治理和管护;同时,随着沿海大规模开发和主海堤防护区人口持续增长,现有海堤工程防护能力亟需进一步提升。
二、已开展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海岸侵蚀防护治理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抓好侵蚀性海岸治理相关工作。
(一)积极推进海堤全线提标建设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海堤建设及沿海防灾减灾的重要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厅和省水利厅赴沿海三市实地调研;研究分析全省海堤存在的险工患段和侵蚀加速扩大等问题,秉承“保堤必须保滩”的科学理念,提出侵蚀防护的保滩工程措施,综合提出全省海堤全线提标的总体考虑和海堤提标工程建设建议,分段制定相应的海堤提标方案,向省政府报送《关于谋划推进我省海堤全线提标建设工作的报告》。目前,省有关部门(单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方案和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科学规划侵蚀性海岸防护治理。在今年两会国家发改委下沉江苏代表团期间,我厅主要负责同志就海岸侵蚀问题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国家层面重点支持。专程赴自然资源部沟通,对正报部审查备案的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争取岸线优化支持,预留防护治理空间。受海岸侵蚀影响最大的盐城市2024年编制出台《盐城市侵蚀性海岸治理规划》,将全市岸线分为重点治理、一般治理和常规监测3种类型、17个治理岸段,并针对性编排了42项工程性治理措施。
(三)深入开展海岸侵蚀调查监测和研究。我厅依托增发国债支持的江苏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工程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约9000万元,建设海岸侵蚀预警监测系统,构建全省监测网络;常态化开展海岸侵蚀监测,通过年度海洋灾害公报发布灾害影响信息,指导开展治理工作;将海岸侵蚀机理及应对策略研究纳入自然资源科技创新项目,累计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先后开展了“江苏中部海岸侵蚀机理及应对策略研究”“江苏省海洋动力灾害综合防护关键技术”等科研课题,研究海岸侵蚀内在机理、动力机制和治理工程应用,为地方侵蚀治理提供技术支撑。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国内有关研究机构,对保护区进行综合调查、研究和模拟,甄别人类活动和自然气候过程对湿地生态的影响,为保护区的侵蚀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持续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我厅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持续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护航行动,助力地方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一是强化空间规划保障。推动国批、省批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批,提请省政府印发省级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合理安排用地用海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二是简化用海审批流程。简化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开放式养殖用海和已有围海养殖实行整县整体论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用海申请和填海竣工验收申请同步提交,公益性用海海域使用权许可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同步提交,实现“两论证、两同步”,有效助力海岸带综合整治。
(五)开展海岸侵蚀综合防御治理。2020年以来,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共支持地方成功申报并实施4个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累计获中央资金支持超9.3亿元,完成岸线整治修复41.8公里、滨海湿地修复3700余公顷等,有效减缓区域海岸侵蚀速率;其中盐城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入选2025年全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其射阳子项目采用“离岸生态潜堤+抛石护坎+退渔还湿”技术措施修复了6公里的侵蚀岸段,取得较好防侵蚀效果,为侵蚀性海岸治理提供了典型示例。省水利厅按照“固堤挡潮、护坡防浪、保滩护岸”原则,近十余年累计完成海堤防护修复75.1千米、保滩工程40.5千米,病险涵闸改造24座,完成投资20.1亿元;每年安排约2亿元,对侵蚀段海堤进行除险加固和岸滩防护,保障主海堤总体稳固。省财政厅近两年投入近1亿元,用于奖补美丽海湾示范建设。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和美丽海湾建设,提升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省林业局开展海岸带“防护+修复+监测”工作,推动珍禽保护区内海岸带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开展侵蚀性海岸监测治理工作,推进构建防海潮、守国土、御倒灌、护岸滩的减灾和生态协同增效的全省海岸带综合防护体系。
(一)全面推进海堤全线提标建设工作。目前,省发展改革委正在修改完善《关于江苏省海堤全线提标建设的工作方案》,着手制定《江苏省海堤建设达标规划(2025-2030年)》,对全省海堤开展分类提标改造和侵蚀治理,计划在2030年前建成全省沿海综合堤防体系。省相关部门将加强与水利部、国家发改委和自然资源部的汇报沟通,争取将我省海堤建设纳入国家海堤建设有关规划或实施方案,同时争取增加中央财政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我省可申报项目的数量,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和投资补助创造条件。
(二)统筹国家省级补助和地方资金使用。一是重点关注水利中央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三类项目资金渠道,争取实施一批治理工程,取得防潮有效、群众可见的治理效果。二是支持沿海三市申报省级有关海洋防灾减灾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省级按照相关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予以保障,拓展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三是指导地方统筹使用海域使用金、海洋生态补偿金,以及水利、环保等条线上的涉海资金,加大市级财政对侵蚀性海岸治理的投入。
(三)全力支持海岸侵蚀治理工程实施。一是全面梳理全省海岸侵蚀治理工程中涉及的海岸带专项规划、用地用海政策、生态保护红线、自然岸线、自然保护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等影响因素,逐地区逐段给出各方面政策可行性建议。二是对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保滩工程,目前国务院正在组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将必要的防灾减灾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纳入核心保护区内允许的工程措施,后续省级层面将积极推动新修订的保护区条例实施,助力海岸带防护治理工程开展。三是启动珍禽保护区内护滩工程预研究,开展工程措施(如丁坝群)与非工程措施(如航道疏浚弃土吹填护岸等)相结合防护手段的可行性论证工作,为后续工程措施做好准备。
(四)加大技术管理层面的服务支撑力度。一是强化预警监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新建设的全省海岸侵蚀监测网络的作用,构建海岸侵蚀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实现海岸侵蚀灾害及时发现、及时预警,提升侵蚀性岸段治理工作效能。二是强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标准制定。继续支持海洋防灾减灾、侵蚀性海岸防护等相关研究课题申报,并强化项目管理、积极推进成果应用;积极推动《江苏省自然资源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研究制定侵蚀性海岸防护等领域技术标准,规范海岸带防护治理工作。三是严格自然岸线管控。积极做好海岸带整治修复等项目用地用海要素服务保障,指导地方加强海岸带保护利用和动态监测,不断提高岸线利用集约节约水平,确保我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降低。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侵蚀性海岸防护治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