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处地A〔2025〕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2020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批复撤回部分内容的批复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你区上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2020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批复撤回部分内容的请示》(雨政发〔2025〕18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回《南京市2020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批复》(苏政地A〔2021〕17号)中地块06涉及到农用地4.5894公顷(其中耕地3.7301公顷、其他农用地0.8593公顷)、未利用地0.21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内容。
二、你区要严格落实涉及土地的管护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及时做好批后实施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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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1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雨花台区分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2025年6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