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5〕202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清单及主要依据》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省林业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厘定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职责权限,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提升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自然资发[2025]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江苏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苏自然资函[2020]296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信访局。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及主要依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