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厅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4年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要求,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把“法治自然”作为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的总抓手,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率先推动国家“3+N”行政争议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落地实施,初步构建“行政+司法”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共商共治格局。我厅行政争议案件连续三年获评全省行政应诉十大典型案例。“化解涉及群众办证的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以第一名入选省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服务模式入选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习近平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研究,一体推进落实。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厅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深入交流研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等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报告、行政争议案件情况报告,部署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考核,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定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立法、普法、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确保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印发我厅重大行政决策年度计划,提请省政府将《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纳入2024年度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厅本级新申请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112人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助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完成全省系统2023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考核,并通报督导到位。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00余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600余件。部署开展“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行动,化解了一大批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矛盾,持续实现了“减量退位”,我厅连续7年荣获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坚持良法善治,完善自然资源法律规范体系
一是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纳入省人大、省政府2025年度预备、调研立法项目。组织《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完成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对江苏开展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不动产登记法》等立法调研,就全省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情况及法律草案修改意见作出汇报,积极提供江苏经验。完善立法反馈机制,加强部门间立法协调,高质量完成《江苏省发展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等250余件次各类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参加各类立法协调会20余次。
二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将《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的通知》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其中。完成《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等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清理我厅牵头的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地方性法规共97件,配合其他厅局清理涉企法规规章政策文件25件。
(三)聚焦服务优化,增强营商环境法治效能
一是着力推动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强化用地用海用矿用林保障,支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国率先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作为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全国唯一一家连续4年在自然资源部用地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位居第一档次。开展全省系统行政审批高频服务事项和我厅委托下放事项评估调研,梳理形成第一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并在全省系统内推广。转发无锡市局“全业务、大融合”优化审批模式,充分发挥“小切口、大效果”的示范引领效应。
二是赋能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组合拳,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全国率先出台实施“19条”政策措施扩投资、促消费、稳增长,得到省、部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和基层普遍欢迎。部署开展全省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工作。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涉及自然资源相关任务要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自然资源改革事项落地,配合出台《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规程(试行)》等文件。省委《快报》第150期刊发我厅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四)提升执法质量,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领域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聚焦执法“宽松软”、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治纠治,全省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扎实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有效提升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效能。组织2期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培训,覆盖全省自然资源执法一线300余人,开展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比武竞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省288宗案卷和152件文书开展案卷文书评查,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优。
二是健全执法监管制度机制。严格日常执法监管,遏制新增、化解存量取得积极成效。通过“人防+技防”,构建执法监管“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机制,实现源头防控。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卫片执法工作机制的通知》,鼓励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非农化违法用地大幅下降。出台《对违法用地问题突出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和重点管理措施的办法(试行)》,全年共发督办函64件,挂牌督办违法案件11起。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常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凝聚执法合力。在常态化落实与省法院行刑衔接机制、与省检察院“检源行”党建联盟工作机制基础上,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完善相关衔接机制。
(五)妥善化解争议,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会同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南京中院等部门召开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工作座谈会暨疑难复杂案例研讨会,省委《快报》《自然资源报》跟进报道。深入研究分析并通报2023年度全省系统3604件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情况。高质量办理厅本级行政争议案件285件,其中行政应诉案件111件,行政复议案件174件。成功办结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后全国首个直接起诉省政府征地批复案件,形成类案办理规则。在直接处置案件的同时,强化行政争议风险分析研判、预警提示和协同化解,形成信访规范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和闲置土地处置等制度性文件。
二是协同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办理。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研究指导,对全省系统按期报告的22件检察建议书逐件研判风险、跟踪调度。牵头对连云港海州区、常州市武进区违法占地以及宜兴市错误分割登记等6件疑难案件进行了实地督办,确保全省公益诉讼案件风险平稳可控。
(六)创新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持续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建设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数据库并定期更新,收录各类政策法规文件900余件,完善效力级别、业务类型两种检索模式,搭建涵盖9大类65小类自然资源全业务在线学法用法平台。编印《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汇编(2023)》《自然资源服务支撑江苏高质量发展政策汇编(2022-2024)》。组织全省系统各条线业务培训,全面加强测绘、调查监测、不动产登记、海洋预警监测等方面法治宣传,进一步夯实全省系统普法宣传“软实力”。
二是努力拓展普法深度和广度。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开展法治自然“以案普法”短视频大赛。举办“自然大讲堂”4期,组织全省系统6000余人参加自然资源部生态文明大讲堂。结合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及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开展主题宣传,策划制作《知“耕”知“地”守红线》《以案普法之规范使用地图》等宣传片,多维度多层次讲好自然资源法治故事,传播好自然资源法治声音。我厅推荐一人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我厅获评2024年自然资源主题日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耕地保护进万村”活动获评优秀宣传项目。
二、存在的不足和下一年度计划安排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以法治思维破解自然资源难题的主动性还显不足;自然资源争议案件总量依然较大,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5年,我厅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全省法治自然建设,为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坚实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把“法治自然”建设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抓手,作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部署的具体行动,持续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好“头雁效应”,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筹划未来五年法治建设规划,印发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法治建设调研督导。 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深化信访矛盾攻坚,进一步增强全省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二)提升自然资源立法吐故纳新水平。继续做好《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坚持立法制规质量和效率并重,以五年立法规划为引领,持续跟进《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立法进程,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启动《江苏省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效能,力争2025年在全国率先形成草案并根据国家立法进度适时提请省人大审议。开展《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储备工作,尽快开展立法调研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思路框架。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为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高质量制度保障。
(三)深化自然资源行政争议“行政+司法”共商共治格局。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纠错功能,强化公益诉讼跟踪调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共治,构建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机制。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开展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推动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品牌再提升;会同自然资源部法规司、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研究打磨自然资源疑难复杂案例,形成制度性成果,以点带面统一疑难复杂案件办案规则。
(四)推进营商环境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持续推进相关专题论证能并则并、能减则减,全链条提升组卷报批、要素供应、规划许可、核实验收、登记发证等环节服务效率。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任务要求。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系统梳理全省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验做法,发掘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举措,适时在全省系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充分利用行政审批服务能力评估成果,推进全省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五)全面从严加强执法监管。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有序化解存量问题。突出源头防控,进一步加强日常实地巡查、优化卫片执法,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持续实施重点监测和重点管理措施,对重点问题进行发函督办、挂牌督办,推动各地依法依规用地。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别墅类、低层高档商品住宅“私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土地、林业执法协同工作机制,加大与公检法等机关协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各类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积极打造“法治自然”文化品牌。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视情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筹划部署“九五”普法规划。更新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文件数据库,编印政策法规文件汇编,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组织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世界地球日、世界海洋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普法,提升全社会自然资源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