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检查及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风险排查整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计划(省级制定)的通知》(苏双随机〔2024〕5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关于商请协助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络安全风险排查整改的函》(自然资测绘函〔2025〕3号)要求,我厅拟针对有关单位建立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分类开展“双随机”检查和网络风险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按照本次工作要求,拟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建立的江苏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南京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苏州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开展“双随机”检查,对泰州市计量测试院建立的泰州市计量测试院GNSS接收机计量检定网、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建立的大气延迟监测系统、无锡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的无锡市单基站系统以及广东星舆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星舆北斗高精度定位网(全国)的部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网络风险排查。
二、工作内容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检查主要针对上述相关站网备案及其备案信息符合情况、建设和运维单位测绘资质符合情况、数据中心运行情况、基准站设备和网络传输情况进行检查。
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网络风险排查主要针对上述有关单位建立站网的部分基准站的网络安全风险进行排查。
三、工作方式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检查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于2025年3月赴被检站网开展现场检查。
导航定位基准站开展网络风险排查由排查对象进行自查,填写《基准站网络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3月3日前报送至省自然资源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义务。各有关单位要立足于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检查及排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形成长效机制。检查及排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找准重点、精准发力,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形成常态化的检查工作机制,落实巩固整改效果。
联系人:厅国土测绘处 华心然 18100628087
省测绘市场管理中心 何杰 18100628050
附件:基准站网络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情况表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