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5〕53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废止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废止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