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规发〔2024〕2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地质勘查和矿地融合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厅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省级地质勘查和矿地融合项目管理办法》已经第1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印发
附件:《江苏省省级地质勘查和矿地融合项目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