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2〕402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和我省有关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各项要求,对在审批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测绘资质管理政策、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严格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落实省厅行政审批流程清单等事项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省厅将采取在线和实地检查方式,对省厅委托的乙级部分测绘资质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查情况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省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 廖云,025-86580367。
附件: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
理的通知》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部办公厅加强测绘资质审批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