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 《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规划》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
二О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