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大石山地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转让信息公示
苏矿交公示(20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和《江苏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溧阳市大石山地区矿泉水勘查探矿权转让交易信息公示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1、探矿权人:溧阳市大石山食品有限公司
2、勘查项目名称: 江苏省溧阳市大石山地区矿泉水勘查
3、勘查许可证号:T32420150604051448
4、发证机关: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5、有效期限: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6、地理位置:溧阳
7、勘查面积:0.18平方公里
8、勘查范围坐标:
拐点编号 |
东 经 |
北 纬 |
01 |
119°25′04″ |
31°24′30″ |
02 |
119°25′19″ |
31°24′30″ |
03 |
119°25′19″ |
31°24′45″ |
04 |
119°25′04″ |
31°24′45″ |
9、勘查成果情况:
该深井矿泉水化学类型为HCO3-Ca-Mg型,水中偏硅酸含量30.8~42mg/L,达到GB8573-2008标准要求,其他限量元素、污染指标均符合GB8537-2008要求,2015年11月通过了江苏省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评审鉴定委员会鉴定,定名为偏硅酸型饮用天然矿泉水。经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核定该矿泉水可开采量为水位降深23.2m时的出水量260立方/天。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1、转让人名称:溧阳市大石山食品有限公司
2、场所:溧阳市溧城镇大山下158号
3、法定代表人:陶丽媛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1、受让人名称:溧阳市顺泰农业有限公司
2、场所: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泓口路218号C幢322
3、法定代表人:潘志义
四、转让方式:转让人自行寻找受让人并达成协议
五、转让价格:人民币肆拾捌万叁仟壹佰元整(小写金额¥483100元)
六、公示期限
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3日17时30分。
七、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8月3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25)86599913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