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函〔2020〕108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现就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复工企业登记指导。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主动与当地工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各类复工复产企业特别是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录与联系方式,明确专门联络人员,随时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与指导。有条件的地区,要主动与企业联系,了解复工复产中遇到的不动产登记需求,分门别类及时予以解决。属于自然资源部门其他业务内容的,要及时汇总报送局相关部门。
二、全面发挥绿色通道作用。坚决落实绿色通道制度,保持预约渠道畅通,对复工复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业务要优先办、抓紧办,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场办结。复工复产企业不知情况、没有预约直接来到现场窗口的,经值班负责同志查验、完成防疫举措后可急事急办。要会同银行登记便民点,及时为企业提供不动产抵押贷款与登记服务。全面使用抵押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证照,实现企业抵押登记“不见面”服务。
三、用好用足援企登记政策。对于涉及生产企业的不动产登记,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要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7〕500号)要求,从容缺受理、压缩时间、区分套层间抵押登记、共性材料一次备案、权籍调查成果沿用等方面坚持贯彻落实服务生产企业的各项举措。对复工复产的小微企业,必须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业务研究,从支持与保障的角度,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空间,为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帮助。
四、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学习推广张家港等地做法,发挥“苏小登党员先锋岗”模范作用,积极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青年志愿者活动,利用轮岗或是休息日时间,经过培训后参加当地防护物资企业一些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如口罩、防护服的包装、搬运等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参与交通、厂区、社区协助管理,为企业生产、物资运送等创造良好环境。
五、加强先进典型正面宣传。及时总结宣传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热情服务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和政策指导案例,突出“苏小登党员先锋岗”的积极作用,在全省不动产登记窗口形成学习先进和为企业复工复产做贡献的热潮,凝聚起强大正能量。
六、统筹抓好服务防疫工作。全省苏小登要当好“店小二”,为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和各类企业保驾护航,一方面从自身业务内容出发全力协助企业解决生产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另一方面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抓好窗口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更有力支撑。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2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