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首页 >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000060/2017-03575 分        类 执法监察
发布机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17-11-28
标        题 泗阳昌盛鞋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泗阳昌盛鞋业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73月,泗阳昌盛鞋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泗阳县裴圩镇陈石村七组12.6亩土地建设厂房,所占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泗阳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2017828日,泗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404平方米(12.6亩)土地;2、没收泗阳昌盛鞋业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8404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5/平方米罚款,计42020元。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

2017828日,裴圩镇党委根据泗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的建议给予裴圩镇陈石村委会主任王玉林党内警告处分。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主办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备案序号:苏ICP备20041260号        苏公网安备32010502010187号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59
当前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