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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060/2017-03574 分        类 执法监察
发布机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17-11-28
标        题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贾志伟非法采矿案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贾志伟非法采矿案

2016815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28号—19市民贾志伟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在原青龙采石场关闭宕口内非法开采建筑石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无证采矿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161027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对贾志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贾志伟停止非法开采行为;2、没收贾志伟违法所得9000元;3、对贾志伟处以4500元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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