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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000060/2024-03112 分        类 执法监察
发布机构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4-03-07
标        题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结果的通报
文        号 苏自然资函(2024)17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结果的通报

 

苏自然资函〔2024〕177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厅组织开展了全省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经厅长办公会审定及网上公示,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模范县(市、区)”的地区

无锡市新吴区、丰县、泗洪县、江阴市、盐都区、睢宁县、常州市钟楼区、无锡市锡山区、张家港市、苏州市相城区

二、获得2023年度“江苏省土地执法先进县(市、区)”的地区

苏州市高新区、扬中市、南通市崇川区、常州市武进区、南京市浦口区、新沂市、建湖县、宝应县、泰兴市、淮安市洪泽区

希望受到表扬地区珍惜荣誉,进一步创新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的制度机制,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要向先进地区学习,取长补短,紧密结合当前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切实把“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到耕地保护全过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联动协作,形成执法监管强大合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水平,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自然资源责任。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江苏省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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