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自然资规发〔2024〕1号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质局:
《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印发
附件:《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