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在买卖房屋交易过程中卖方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吗(秀逸苏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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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逸苏杭这个小区,当时这个项目办理土地证正好是在市区实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之前他们小区房产证土地证是分别拿的,但是实施不动产以后发土地证有可能部分观众他们房子在产权部门进行了登记,但是没进行土地登记,这种情况可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如果系统内有他的信息,我们可以直接把土地信息加入到产权信息里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新的不动产权证。 [2016-8-29 15:4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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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主持人]问: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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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登簿后对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对第三权利人,比如说办理抵押登记的,我们只对第三人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个权利是某某人的目前在我们这里做了抵押手续。法律效力是相等的。 [2016-8-29 15:4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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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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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查询人如果是对自己进行查询,那么他可以在柜上进行申请,我们这个查询不对第三人提供查询服务,除非是司法机关和公权力部门,是受保护的。 [2016-8-29 15: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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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很多市民朋友可能认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是登记证明发放给申请人之时才算完成,其实这是误解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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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单位和个人我们手里持有的是不动产登记证书和不动产权利书,它的法律的载体形式是我们的不动产登记簿,从申请开始,我们受理到审核,以登簿的那一刻开始产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适用于登记生效原则,从登簿那一刻开始具有对抗力,开始进行生效. [2016-8-29 15: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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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登记程序什么时候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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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申请人按我们申请登记提供申请材料,还要提供调查材料,怕权属有矛盾,材料不齐全,我们就出局不予登记的受理单,告诉当事人需要补充哪些材料,或者我们直接拒绝不予登记。 [2016-8-29 15: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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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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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我们登记机构,叫依申请登记,用地的单位个人提供合法的材料就可以向我们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了,如果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规划手续,一般我们是不允许登记的 [2016-8-29 15: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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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不动产登记后是不是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为不动产的登记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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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不动产权证包括的类型很多,对于老百姓来说,基本上等于房产证土地证的两证合一。 [2016-8-29 15: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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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受保护的有私密性的,那么不动产登记哪些是需要双方进行申请的,哪些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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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情况均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2016-8-29 15: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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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人问自己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别人可以查询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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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我给大家回答一下,这个不动产登记信息不是谁想查就能查到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不动产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有和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保保密措施,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和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目的,不得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获得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016-8-29 15: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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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们过去颁发的都是单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权属的证书,但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啊原有的证书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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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从今年5月3日起我市市区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不变不换,方便群众的原则,实施统一登记后,以前发放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等到依法办理转移登记的时候再逐渐变更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2016-8-29 15: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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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这个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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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这个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得不到认可永远不受法律保护 [2016-8-29 15: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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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进兴不动产登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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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这个不行,小产权房一些群众比较模糊,小产权房一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二是没有经过合法的规划用地的审批手续,可能有些群众觉得政府在集体土地上,村里给我一个证明盖了房子,这个就是小产权房。 [2016-8-29 15: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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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朋友带好这些材料就可以去申请了,不动产登记是一项专业性程序性比较强的工作,那在登记中是如何体现方便群众的这一原则还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限到底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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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这项工作在我们5月3号正式开始后到目前有三个多月时间,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暂行条例呢实施细则里面规定的每一项不动产登记的承诺期限是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肯定是很长的,我们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就承诺全部是按15天,那么这样的话也还是造成了一些群众不方便,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了两个月以后呢我们主动把承诺期限提到10天,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理业务,但是这项工作有很大提升空间,我们在不断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提高效率。 [2016-8-29 15: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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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到底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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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好的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要提交以下六个方面的材料,并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6-8-29 15: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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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为什么有的地方收到了水稻土地证,我们没有?(灌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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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你说的水稻土地资格证在我们的行业里面叫农田承包田,不动产登记系统里和国务院发布的相关的文件里面呢我们叫不动产登记有五年的过渡期,就是在目前来讲我们只对土地涉土涉防涉林和涉海的开展不动产的同一登记,农田承包地的这一块呢我们暂时还是由市委农工办他们来暂时去发证,五年过渡期以后呢统一到我们的不动产等级里面来,就大致到2020年左右吧我们就可以实现这个目标。 [2016-8-29 15: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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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实施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能不能给我们听众朋友们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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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外界有好多说法,一个是反腐。把个人的信息统一起来。第二种说法是,要征收法定遗产税,总体来讲呢,实际上实施不动产登记,这是便民利民的一项很大很好的措施。便于不动产的统一的管理,但是前面的所说的惩治腐败啊,下一步的不动产的契税的征收啊,也提供了重要的一个方面 [2016-8-29 15: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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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欢迎黄局长今天能走进我们直播间,那么关于不动产登记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很多市民朋友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了,那能不能借此机会呢,关于这个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的含义和内容,给我们观众朋友来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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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谢谢大家,不动产登记,这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里面就明确规定了我们国家所有的这个不动产和动产,必须实行这个统一的登记,嗯,在2015年的3月1号,国务院的不动产登记的暂行条例,政策实施,在2015年的3月1号,那么在今年的2016年的5月3号,我们的市区就正式的实行了不动产的统一登记了,这项工作的有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的实施,在连云港的市区范围内的所有的土地房屋林木以及海域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等级都有国土资源部门来实行管理和实施。 [2016-8-29 15: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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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
观众朋友大家好。
[2016-8-29 15: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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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
观众朋友大家好。
[2016-8-29 15: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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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欢迎黄局长今天能走进我们直播间,那么关于不动产登记这个问题也是我们很多市民朋友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了,那能不能借此机会呢,关于这个不动产和不动产登记的含义和内容,给我们观众朋友来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黄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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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谢谢大家,不动产登记,这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里面就明确规定了我们国家所有的这个不动产和动产,必须实行这个统一的登记,嗯,在2015年的3月1号,国务院的不动产登记的暂行条例,政策实施,在2015年的3月1号,那么在今年的2016年的5月3号,我们的市区就正式的实行了不动产的统一登记了,这项工作的有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的实施,在连云港的市区范围内的所有的土地房屋林木以及海域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等级都有国土资源部门来实行管理和实施。 [2016-8-29 15: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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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那么国家为什么要实施不动产登记统一登记?能不能给我们听众朋友们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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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外界有好多说法,一个是反腐。把个人的信息统一起来。第二种说法是,要征收法定遗产税,总体来讲呢,实际上实施不动产登记,这是便民利民的一项很大很好的措施。便于不动产的统一的管理,但是前面的所说的惩治腐败啊,下一步的不动产的契税的征收啊,也提供了重要的一个方面 [2016-8-29 15: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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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为什么有的地方收到了水稻土地证,我们没有?(灌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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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你说的水稻土地资格证在我们的行业里面叫农田承包田,不动产登记系统里和国务院发布的相关的文件里面呢我们叫不动产登记有五年的过渡期,就是在目前来讲我们只对土地涉土涉防涉林和涉海的开展不动产的同一登记,农田承包地的这一块呢我们暂时还是由市委农工办他们来暂时去发证,五年过渡期以后呢统一到我们的不动产等级里面来,就大致到2020年左右吧我们就可以实现这个目标。 [2016-8-29 15: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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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到底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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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好的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要提交以下六个方面的材料,并且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016-8-29 15: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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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朋友带好这些材料就可以去申请了,不动产登记是一项专业性程序性比较强的工作,那在登记中是如何体现方便群众的这一原则还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限到底是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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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这项工作在我们5月3号正式开始后到目前有三个多月时间,根据不动产登记的暂行条例呢实施细则里面规定的每一项不动产登记的承诺期限是3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肯定是很长的,我们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就承诺全部是按15天,那么这样的话也还是造成了一些群众不方便,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了两个月以后呢我们主动把承诺期限提到10天,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理业务,但是这项工作有很大提升空间,我们在不断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提高效率。 [2016-8-29 15: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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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进兴不动产登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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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这个不行,小产权房一些群众比较模糊,小产权房一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二是没有经过合法的规划用地的审批手续,可能有些群众觉得政府在集体土地上,村里给我一个证明盖了房子,这个就是小产权房。 [2016-8-29 15: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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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这个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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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这个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得不到认可永远不受法律保护 [2016-8-29 15: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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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我们过去颁发的都是单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权属的证书,但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啊原有的证书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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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从今年5月3日起我市市区实施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按照不变不换,方便群众的原则,实施统一登记后,以前发放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等到依法办理转移登记的时候再逐渐变更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 [2016-8-29 15:2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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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人问自己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别人可以查询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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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我给大家回答一下,这个不动产登记信息不是谁想查就能查到的,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不动产暂行条例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共有和保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保保密措施,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和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目的,不得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获得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2016-8-29 15: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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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是受保护的有私密性的,那么不动产登记哪些是需要双方进行申请的,哪些由当事人单方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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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以上七种情况均可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2016-8-29 15:3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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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不动产登记后是不是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并为不动产的登记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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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主任]:不动产权证包括的类型很多,对于老百姓来说,基本上等于房产证土地证的两证合一。 [2016-8-29 15: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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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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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我们登记机构,叫依申请登记,用地的单位个人提供合法的材料就可以向我们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了,如果没有合法的登记手续规划手续,一般我们是不允许登记的 [2016-8-29 15: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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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登记程序什么时候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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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申请人按我们申请登记提供申请材料,还要提供调查材料,怕权属有矛盾,材料不齐全,我们就出局不予登记的受理单,告诉当事人需要补充哪些材料,或者我们直接拒绝不予登记。 [2016-8-29 15:3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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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有很多市民朋友可能认为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是登记证明发放给申请人之时才算完成,其实这是误解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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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单位和个人我们手里持有的是不动产登记证书和不动产权利书,它的法律的载体形式是我们的不动产登记簿,从申请开始,我们受理到审核,以登簿的那一刻开始产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适用于登记生效原则,从登簿那一刻开始具有对抗力,开始进行生效. [2016-8-29 15: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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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人应该履行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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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查询人如果是对自己进行查询,那么他可以在柜上进行申请,我们这个查询不对第三人提供查询服务,除非是司法机关和公权力部门,是受保护的。 [2016-8-29 15:4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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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主持人]问: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到底有什么区别?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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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登簿后对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对第三权利人,比如说办理抵押登记的,我们只对第三人发放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个权利是某某人的目前在我们这里做了抵押手续。法律效力是相等的。 [2016-8-29 15:4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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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买卖房屋交易过程中卖方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吗(秀逸苏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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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局长]:逸苏杭这个小区,当时这个项目办理土地证正好是在市区实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之前他们小区房产证土地证是分别拿的,但是实施不动产以后发土地证有可能部分观众他们房子在产权部门进行了登记,但是没进行土地登记,这种情况可以去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如果系统内有他的信息,我们可以直接把土地信息加入到产权信息里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新的不动产权证。 [2016-8-29 15:4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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