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拟同意将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118号和天柱山路8号原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两宗科教用地协议方式出让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现予以公告: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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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地块位置 |
用地
性质 |
供地
方式 |
面积
(平方米)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评估总价
(万元) |
应补交地价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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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初中部、高中部(开)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路118号 |
科教用地 |
协议出让 |
147437 |
现状0.79 |
50 |
24739.93 |
1586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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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盐城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部(开)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柱山路8号 |
科教用地 |
协议出让 |
76407 |
现状0.65 |
50 |
11682.63 |
7082.93 |
1、该地块出让后不得改变现土地用途及使用条件。
2、受让人需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3、公告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1日
4、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与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单位: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59号
邮政编码:224007
联系电话:0515-68821511
联系人:卞先生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城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