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
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关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淮政复〔2023〕38号),经用地意向者申请,我局拟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基本情况表
序 |
国有建设 |
建设项目 |
土地 |
出让 |
土地面积 |
用地 |
容 |
建筑 |
绿地 |
出让金 | |
平方米 |
亩 | ||||||||||
1 |
淮安金州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 |
公用设施(排水)用地 |
34 |
49513.5 |
74.27 |
开发区盐河东侧.新长铁路西侧 |
≤0.8 |
≤30 |
≥20 |
2188.5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自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通过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联系人:刘先生,0517-89000637;
邮箱:736864494@qq.com;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厦门路6号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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