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协[2020]001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经启东市人民政府同意,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位置 |
面积(M2)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总价 (万元) |
X20001 |
惠萍镇惠和镇村 |
1416 |
工业用地 |
至2064年12月31日止 |
≥0.9 |
≥40% |
≤20% |
41 |
二、地块情况说明:
本宗地于2020年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南侧为启东市东风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原取得的工业用地(合同号:3206812014CR0109、3206812016CR0068,总面积11997.5平方米),地形狭长,属边角地类型,规划要求与相邻宗地统一规划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27号)精神,拟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启东市东风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本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随土地一并出让,地面资产价值由受让人另行支付,受让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需先行与惠萍镇人民政府签订《地上资产转让协议》(地块号:320681120218GB00062),否则成交无效(惠萍镇联系人:施先生,电话:13962732883)。
受让人需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金41万元,交地期限为自付清成交价款之日起30日内。
三、公告时间:2020年8月31日至2019年9月4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513-68959825
地 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20号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402室。
五、其他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协议出让行为终止。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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