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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淮自然资公告[2024]21号
        经 淮安市 人民政府批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淮自然(阴)挂2024第11号 淮阴区淮三路南侧、西坝路西侧 43212 商住
1<容积率≤3 建筑密度≤25 30≤绿化率 70 9000 45000 200 (万元)
淮自然(阴)挂2024第12号 淮阴区电大路南侧、西坝路西侧 44616 商住
1<容积率≤3 建筑密度≤25 30≤绿化率 70 9200 46000 200 (万元)
淮自然(阴)挂2024第13号 淮阴区西坝路西侧、衡山路北侧 51249 商住
1<容积率≤3 建筑密度≤25 30≤绿化率 70 10600 53000 300 (万元)
淮自然(阴)挂2024第14号 淮阴区长江东路南侧、翔宇北道西侧 86151 住宅
1<容积率≤1.80 建筑密度≤28 35≤绿化率 70 16200 81000 300 (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具体交易规则,详见挂牌文件。 2.本期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设有竞买人条件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设有特定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