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意见》,经启东市人民政府同意,启东市国土资源局将对下列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协议出让: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位 置 面积(M2) 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投资强度 土地总价 (万元) 备注 G16062 吕四港镇 404 工业 至2063年2月7日止 >1.0 ≥45% ≤13% 不低于320万/亩 11.6352 G16063 吕四港镇 1743 工业 至2063年2月7日止 >1.0 ≥45% ≤13% 不低于320万/亩 50.1984 G16064 吕四港镇 1469 工业 至2063年2月7日止 >1.0 ≥45% ≤13% 不低于320万/亩 42.3072
二、地块情况说明:2012年出让给江苏东成电动工具有限公司19567平方米(合同号:3206812012CR0134),该地块为上述地块的邻宗地,宗地面积小于3亩,按零星边角地协议方式出让。
三、公告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5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徐女士
电 话:0513-83317378
地 址:启东市公园南路199号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639。
五、其他
(一)、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行为终止。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与意向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启东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