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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我局拟将金湖县1宗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意向人。

一、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价款(万元)

用地申请人

JX20239

新城公寓8幢1单元402室

现状出让

21.5

128.74

70

880

住宅

1.892

凌春梅、凌新根

以上地块系划拨补办协议出让,办理出让手续。

二、公告时限:202367日至6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告期满后公示,公示结束后,我局将与用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在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单位: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

邮政编码:211600

联系电话:0517-86930031

联 系 人:崔亚茹

                                 

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67


相关地块:
单位:平方米、万元
行政区 地块编号 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容积率 交易方式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金湖县 JX20239 21.50 住宅
1≤容积率≤ 协议 1.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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