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C〔2025〕05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铜山区202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铜山区人民政府:
你区呈报的(铜)地呈字〔2025〕第15号铜山区2025年度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柳泉镇高皇村、郑集镇万村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6382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未利用地0.666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04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6382公顷、未利用地0.6667公顷。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大运河核心监控区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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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0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