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2025〕37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2025年度第11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徐州市2025年度第1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徐政报〔2025〕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贾汪区的国有农用地0.26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260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260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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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2日印发